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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毒手仁心

  • 作者:金寻者
  • 发布时间:2023-05-11 17:56
  • 字数:6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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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义堂当年好生兴旺,如今竟然如此结局,真是可叹。」说出这番话的是一个身材娇小的美艳女子。她双目微眯,宛如新月,鼻子翘起,嘴唇薄而红润,小口微张,银牙美如珠贝,一头乌黑秀发随随便便挽了个髻子,斜坠头上。她身着杏黄缎子的便装,腰上系着雪白腰带,打着斗大的蝴蝶结,腰带上大大小小挂着四五个香囊。左肩斜挎一个青色的皮袋,袋子鼓鼓囊囊,不知装了些什么。在她的身边,亦步亦趋地紧紧跟随着智仙子方梦菁。

此时的方梦菁仍然穿着几天未换的月白色文士服,衣服上有几处已经因为溅上泥泞而污浊。她的发髻蓬乱疏松,显然有几天未加整理。她的脸色青白,眼圈深陷,似乎着实经受了一番奔波劳苦。

「所以我说!」看着方梦菁没有答话,这个女子只好自顾自地说,「空谈仁义,是不能久长的。」

「洛庄主为人向来身体力行,何来空谈的评语。」方梦菁此时只好笑着答话。

「人性本恶,如果许以利益,则趋之若鹜,若是许以仁义,则避之不及。仁义堂以仁义立堂,除了赚几声喝彩外,得不到一分实利,我真的难以想象,牠居然能够维持一百多年。直到如今才毁了,也算晚了。」这个女子冷然道。

「世人需求各不相同,有的人追名,有的人逐利,有的人好淡薄而喜游名山,有的人好权势而逐鹿天下,有的人只愿心存浩气,活个磊落痛快,人性多变,非一句人性本恶可以概论。」方梦菁耐心地说。

「方姐姐还是和以前一样,言语机锋如剑,让人难以招架。」那个美貌女子思索良久,最后无奈地说。

「是贾妹妹谦让。」方梦菁忙说。

「方姐姐不必如此诚惶诚恐的,仿佛我随时会改变主意。」那个贾姓女子笑道,「既然方姐姐不辞辛劳,连续奔波三天三夜把我找来,这个面子我一定会给妳。」

方梦菁释然一笑,道:「天幸贾妹妹近日在左近做客,又让我无意间得到消息,否则彭大哥的性命就要被耽误了。」

贾姓女子微微一笑,道:「世人都叫我毒仙子,说我是个以医为名,制毒害人的假扁鹊,你真的不怕我误了你的彭大哥。」

方梦菁一向大方端庄的秀脸微微一红,侧过头去道:「贾妹妹取笑了。你的医术别出蹊径,大异于人,必不被世间庸医所容,那些流言蜚语,说短道长,我怎会相信。」

原来,方梦菁身边的这个娇小女子,就是名列武林七仙子的医仙子贾扁鹊。她乃是昔年以毒物威震天下的毒神贾万廷的孙女,自小学会了一身使毒的功夫。后来她被江湖上的一代名医活扁鹊薛济世收为关门弟子,传以医术。于是贾扁鹊将家门所学和师门绝技合二为一,创出以毒入医的绝世医术,被方百通盛赞为当世医术第一人。但是,年纪未满十八岁的贾扁鹊竟然身登天下第一录,令江湖上所有的名医心生不满,于是便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到处传播她名为神医,实为毒妇,专门以毒术害人的谣言。再加上她为了研究医术,经常从死囚中找出身体强健者试药,这些事被人知道,立刻加以传播,更成为她毒手害人的佐证。贾扁鹊性子极为高傲自负,对这些传言傲然以对,毫不在意,也不加辩解。所以在江湖上赢得了一个亦正亦邪的名声。

方,贾二人刚一进仁义堂,就看见红思雪等人面色悲戚地正向内堂走去,方梦菁立刻道:「雪妹,出了什么事?」

红思雪看了看方梦菁,脸上一片惨白,颤声道:「菁姐,义兄不行了,我们去看他最后一面,妳也来吧。」

方梦菁连忙一拉贾扁鹊的手,加快脚步来到众人面前,朗声道:「各位,请让一让,我这次请来了天下第一神医贾扁鹊贾姑娘来医治彭大哥,说不定有一线生机!」她转过头对红思雪说:「雪妹,你快带贾姑娘去看看彭大哥。」

红思雪喜出望外,立刻紧紧握住贾扁鹊的手,道:「贾仙子,你能来实在太好了,跟我来。」贾扁鹊知道救人如救火的道理,也不多话,只是向对她瞠目而视的白道诸雄白了一眼,一声不发地和红思雪快步走向内堂。

方梦菁微微舒了口气,对众人道:「各位,彭大哥应该还有一线生机,请到偏厅宽坐片刻。」

这时,郑担山担忧地说:「方姑娘,那个贾扁鹊号称毒仙子,似乎不是正道人物,不知道......」

方梦菁秀美一皱,道:「郑兄,现在彭大哥到了生死关头,贾姑娘是他唯一希望,无论如何也该让她试一试。更何况她毒仙子的邪号乃是江湖上多事善妒之人污蔑她的称呼,作不得准。」

厉寒罡摇了摇头,不以为然地说:「听人说贾扁鹊曾用活人试药,手法十分残忍,妳看她这次会不会......」

方梦菁柳眉一竖,道:「厉兄所言差矣,贾姑娘所用之人都是十恶不赦的死囚,虽然稍嫌残忍,但是却研制出了很多普度苍生的好药,江湖中人不知不觉中受了她恩惠,不思报答,反而争相竞谤,委实令人不解。」

厉寒罡看到一向亲切的方梦菁此时罕有的怒火中烧,心里一寒,连忙住口不言。

连锋看到这个情况,连忙说:「贾仙子以毒入药,另辟蹊径,可能和正道中人的理念有所不同,但是殊途同归,都是造福苍生。这次她能够来此医救彭兄,实在是彭兄的天大生机,我们还是到偏厅静候佳音吧。」

众人纷纷称是,都转身向偏厅走去,方梦菁看了看连锋,心中颇为感激,向他点头致谢,连锋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而现在身在内堂的贾扁鹊已经在红思雪的陪同下,将彭无望的伤势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神色十分肃穆。

「贾姑娘,我大哥还有救么?」红思雪急切地问。

「他失血过多,奇经八脉淤堵历久,若是旁人,早就死了,没想到他的经脉仍然富含一丝生机,当真让人惊奇。」贾扁鹊摇头道。

「那,还能救么?」红思雪眼中盈满了泪水。

「我试一试,只是尽尽人事,除非他的生机活力比常人大上百倍,否则我的法子只能够延迟他的死亡,让他多挨些辛苦罢了。」贾扁鹊目无表情地说。

「无论如何,请妳尽力救他吧。」红思雪忙说。

「嗯。」贾扁鹊没有再说话,只是将双手的衣袖挽起,露出环绕在双手手腕上的两片乌黑的兽皮,兽皮上插着几十枚大小形状各不相同的金针。

「把他扶起来。」贾扁鹊拔出一根金针,素手一抖,已经刺在了彭无望的百汇穴上。这金针刺穴的方法乃是贾扁鹊一向擅长的师门正宗针灸大法,人称吊命针。只见她双手连续不停,几十枚金针遍插在彭无望的手少阳三焦经,手厥阴心包络经,任脉,督脉这两经两脉之上。一时之间,彭无望的前胸后背和左手上插满了金光闪闪的金针。

「贾姑娘!」红思雪看得不明所以,忙问道,「妳这是......」

「红姑娘,我用吊命针连刺彭少侠两经两脉,用来激发他体内潜在的生机,只要他能够醒过来,就成功了一半。以后我会每天刺他两经两脉,激发他全身的生机,然后配以药物,希望他能够完好如初。」

红思雪大喜,颤声道:「你真的可以治好他?」

贾扁鹊一抬手,冷然道:「我说过,现在彭少侠的情形只能以九死一生来形容。吊命针虽然有希望激发生机,让人醒来,但是也需要非常强健的体质才行。像这样严重的伤损情形,一百个人中怕也没有一个能够醒过来。所以非常棘手,只希望他吉人天相的吧。」

红思雪急道:「如果他醒不过来又如何?」

贾扁鹊道:「我手上的几味药可以保持他身体不会死去,但要每天在腰上开孔注入。而他将会保持不醒,宛如一段枯木。我手上的药也有限,不能无限地为他续命,而这种情况也只能用生不如死来形容。」说完她的嘴角微微一翘,似乎在笑。

红思雪痴痴地看着满身金针,紧闭双眼的彭无望,良久道:「大哥英雄盖世,必然不会喜欢这种样子,如果他醒不过来,我会亲手送他上路。」

贾扁鹊眼角一跳,看了看这个一身红衣的姑娘,心中一动,缓缓道:「红姑娘,我医人无数,倒是第一次看到如此洒脱的人物。请妳放心,我必会尽力救他。」

红思雪紧紧一握贾扁鹊的手,道:「贾姑娘,我多谢妳了。」

贾扁鹊点了点头,道:「红姑娘,我要运功激发彭少侠的潜在生机,你到外面给我护法吧。」红思雪坚定地点了点头,紧握腰中的飞鹰鞭,大步走了出去。

贾扁鹊信步走到了离彭无望不到一丈的地方,素手一牵,阳光从窗外照射而来,在她和彭无望之间投下一片光幕,有几十线阳光被什么东西反射,在屋中闪烁生辉。原来,贾扁鹊的每根金针上都有一根用极细极细的天蚕丝制成的细线连接在她的素手之上。她吐气开声,将一股股阴柔的内力透过金针缓缓输入到彭无望的体内。

「一天之内如果醒不来,我也没有办法了。」贾扁鹊默默地想。

「今天的阳光真的好美,」坐在内堂台阶之上的红思雪痴痴地看着万里晴空中雪白闪烁的浮云,「幸好不是一个雨天。大哥不会喜欢在雨天离开这个人间的。」

「酒!」郑绝尘狂放地大喝一声。簪花楼里的小厮被这一声大喝吓得一串跟头滚下楼,几乎把腿给摔断了。张凤姐一脸的晦气,连声道:「真是倒霉,这个瘟神怎么又到这里来了。快快上酒去。」她身边的跟班凑上前说:「那位大爷脾气太大,不如找几个姐儿给他消消火。」

「你懂个屁啊。」张凤姐一脸不屑,「他可是关西白马堡郑绝尘,有了名的眼角高,别说是咱们楼中的姑娘,你就是把天上的仙女找下来,他也看不上眼。快,去把烈酒拿来给他,醉死他算了。把我的客人都给吓跑了,哼,要不是惹不起白马堡,我就把他倒着丢出去!」

「彭无望,你有什么了不起,凭什么让思雪念念不忘。」郑绝尘将酒壶高高举起,一壶好酒一半进了他的嘴里,一半洒在了他的白袍之上。

「可惜可惜!」张凤姐在一旁看得心疼不已。她给郑绝尘的酒乃是江都驰名的第一泉,乃由酿酒名师鲁旷以上佳粮果与蜀岗中峰的泉水酿造而成。酒水清冽,宛如山泉,入口淳厚甜美,后劲十足,口感层次分明,变化多端,人称酒泉,人们争相传颂:天下泉水,酒泉第一,后来大家都称牠为第一泉。

这种好酒一百两白银才得一壶,十分珍贵。而这一次,郑绝尘一叫就是五十壶,壶壶都是如此喝法,看得张凤姐浑身不自在,肉痛不已。

「襄王有梦,神女无心。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人生至苦,我郑绝尘如今一一尝遍。好滋味,好滋味。」郑绝尘狂笑着再尽一壶美酒,将酒壶远远丢到一边,仰身躺在榻上,忽然痛哭失声。

这时,一个同样白衣如雪的身影飘然而至,看到郑绝尘笑道:「好小子,果然在这儿。」

张凤姐如见救星,连忙凑上前道:「啊,连公子,你来了就好了,你看,郑公子醉成这样,我们可要伺候不起了。」

「行了我知道。」连锋微微一笑,「不要再上酒了,上茶水,让我来叫醒他。」

张凤姐如释重负,献媚地笑道:「啊,连公子,这可多谢了,茶水你还是第一次叫,不知道你喜欢什么......」

「哎,」连锋一摆手,笑道,「凤姐何必多此一问,在江都当然要一品蜀岗茶。」张凤姐连连点头,欢天喜地去叫人准备。

「郑兄,醒来!」来到郑绝尘的身边,连锋用力摇了摇他的肩膀。

「别管我,枉我郑绝尘年少风流,自份倜傥,竟然被深爱的女子恶语相向,此生何堪,此生何堪尔!」

「郑兄,你......」

「我没醉,和我再喝一壶,彭无望这混账小子,竟然妄顾思雪一片深情,屡屡自陷险地,累她担惊受怕,累我受她责骂,实在其罪当诛,该杀,该杀!」

连锋苦笑了一下,也不再答话,只是向一旁的小厮一摆手。

小厮立刻将蜀岗茶端端正正摆在郑绝尘面前。

「好,郑兄,我就和你共饮一壶。」连锋笑道。

郑绝尘也不客气,抓起和酒壶有九分相似的茶壶,仰头一饮而进。突然,他怒目圆睁,一口将茶水尽数吐在一旁伺候的小厮头脸之上,怒骂道:「混帐小子,竟然敢用茶水欺瞒你家少爷。」他一把将小厮抓到身前,一用劲将他高高举起,在空中转了几圈,然后发劲远远将他丢了出去。小厮在空中咿呀惨叫,吓得魂不附体。

连锋一扶桌案,身子浮云般飘飞出去,凌空接住小厮,将他头上脚下放到地上,然后一个旋身回到郑绝尘身边,「我就知道你没有醉,」连锋大笑了起来,「想要醉倒白马公子,起码要千杯之量。」

郑绝尘苦笑一声,抓起桌上剩下的酒壶,猛地一仰脖,再次一饮而尽。

「郑兄,自来看你风流自赏,冷酷无情,不想你动情之后,竟如此痴迷。」连锋端起酒杯,陪他饮了一杯,徐徐道。

「这定是前世的冤孽。」郑绝尘的眼中再次浮现出红思雪绝情而冷漠的面容,「她的眼中只有她的结义兄弟彭无望,其他的男子根本不放在她的眼中。我就算有一腔痴情,又说与何人听?」

「郑兄,」连锋笑道,「红思雪对彭公子一往情深,而彭公子却懵懵懂懂,一无所察,似乎你还有机会赢得美人归。」

「那是不行的,」郑绝尘难过地说,「思雪情根深种,那是万万无法改变的。而彭无望这厮一旦知道她的心意,岂有拒绝之理。」

连锋微微一笑,暗想:「郑兄实在天真得可爱,只以为自己中意的女子便是天下第一的美人,无人可以拒绝。」他咳嗽了一声,道:「郑兄,所谓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也许彭公子中意的女子并非红思雪。」

郑绝尘宛如绝处逢生,仔细咀嚼着连锋的话语,喃喃地说:「难道他竟然可以对思雪完全不动情。」

连锋道:「我虽然和他没有见过面,但是他的事迹倒也听了不少。此人对男女之事看得很淡,重侠义,轻生死,与人结交只凭肝胆。我看他对红思雪只是一片赤子之情,全无男女之欲。」郑绝尘想了很久,道:「的确如此,我虽与他寥寥数语,但是也看出这人对情爱一事见解浅薄可笑。哼!」他又想起彭无望满脸堆笑要替他说项,催他下聘的窘事。

连锋又道:「郑兄,红姑娘过于关心彭公子的生死,以至于对你有所责备。你既然心中深爱于她,就应该忍住这一时的委屈,陪伴在她的身边。」

郑绝尘长叹一声,道:「陪伴在她身边又有何用,她的心中,便只有彭无望一个人而已。」

「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现在红姑娘正处于彷徨无助的边缘,你若爱她就该陪在她身边,和她共度难关。」连锋语重心长地说,「总有一天,她会感动于你对她的一片深情。」

郑绝尘茫然瞪视着簪花楼中的装饰,没有说话。

「你既然深爱她,就该希望她一生快乐,就算她这辈子都无法钟情于你,又有何妨。」连锋说到这里,眼中露出一丝苦涩。

郑绝尘深深看了他一眼,道:「连兄,那一年你和剑仙子决战于西子湖畔,我和萧兄多次询问,你都缄口不言。莫非你......」

连锋苦笑了一声,道:「那时候,你乃天下闻名的无情公子,而萧兄痴迷于钻研枪法,对外务听而不闻,对于感情之事,你们都非共语之辈,我只好三缄其口。如今既然你问起,我只好从实招来。不错,我的确对那天下第一仙子动心不已。」

「果然如此,」郑绝尘一仰头,又尽一壶烈酒,「一个是天下第一公子,一个是天下第一仙子,何等般配。」

「我一看到她,便知道她此生绝不可能属于任何一个男子。」连锋仰头陪了他一杯,眼中露出少有的痴迷神采,「她对于剑道的追求已经到了无碍于心的境界,可以说她的一生已经尽数献给了剑道,我虽然对她深深爱慕,却不敢和她谈一个情字。因为无论何样的男女之情,对她都是一种玷污。」

郑绝尘目瞪口呆地看着连锋,仿佛到现在才第一次看清了他。

连锋苦笑了一声,道:「没想到吧,整日倚红偎翠的倚剑公子竟然对钟爱的女子如此无奈。」

「连兄,我真的没想到......」郑绝尘想要说话,却不知说什么好。

「我曾经多次留恋烟花柳巷,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将她忘记。」连锋缓缓将酒注满酒杯,然后一饮而尽,「可惜,当年年少气盛,不可一世的我,一看到白衣佩剑,傲然而立的剑仙子,竟从此一生定情,再难改变。」

连锋的眼中闪烁出一丝痛楚而快乐的复杂心绪:「我和她力战两百余招,曾经有几次,我几乎放弃了,但是我奋力支持,艰难地挺了过来,在她那华丽而动人心魄的剑影中,我看到她眼中露出赞许的神色。当我的剑被她击飞的时候,我听到她对我说:好剑法,当时我第一次感到那种死而无憾的幸福。死而无憾!」连锋忽然象郑绝尘一样抓起整壶的第一泉,仰头直灌入喉。

郑绝尘沉默良久,道:「原来连兄心中竟有如此深情,我郑绝尘自愧不如。」

连锋苦笑道:「情爱一事,根本无法比较。你对红思雪深情虚掷,我对华惊虹不敢言爱,都是一样的苦。不过,郑兄......」他忽然用力一拍郑绝尘的肩膀,道:「一生无望的情爱,也许比化蝶双飞的感情更有一番韵味,人生多苦,我辈能有一次轰轰烈烈的苦恋,比起在凡尘俗世中懵懵懂懂,不知所谓的芸芸众生,可是幸运多了。郑兄,愿以此话与你共勉之。」

郑绝尘感激地点了点头,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好,连兄,我就如你所言,去守在思雪身边,从此一生不离不弃。哪怕是做一个小厮,做一个伙计,只要能够在她身边,我都不会计较。」

连锋一击掌,笑道:「这才象我认识的郑绝尘。」

郑绝尘苦笑一声,道:「她在哪儿?」

「在内堂的台阶之上。」连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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