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周阿四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表示同意,没有多说半个字。
与传闻中一样,他是一个话少的人。
人狠话不多,用来形容周阿四是最合适不过了。
唐龙离开的时候,已经月挂枝头。
走在这条宽不过五六米的街上,唐龙不由得心生感慨。
稀里糊涂的就从二十一世纪来到了这个想要活下去都要靠玩儿命的年代,开局又在阴暗逼仄的船舱里苦熬了半个多月,要是换成一般人,还真未必能坚持下来。
对此,唐龙心里还是有点儿自傲的。
虽说这个时候的旧金山需要极大的勇气和魄力才有可能活下去,可毕竟还是有些机会的。
相比于二十一世纪那个动不动就噶腰子的地方,貌似也没有那么可怕。
只是,到底是谁特么的把劳资送过来的?
在婚礼上开枪……什么仇什么怨啊……
叹了口气,唐龙甩甩头,将这些毫无意义的念头赶出脑海,开始琢磨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与周阿四的谈话结束之前,他提出了自已的最后一个请求,就是将刘一四兄弟留在身边。
对此,周阿四也只是点点头表示同意,便让佣人将他送了出来。
作为一个能够在当时的旧金山黑帮叱咤风云、令人谈之色变的存在,周阿四的心思和智商,唐龙这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也不敢轻易揣测。
临出门之前,周阿四家的佣人交给他一块儿三角形的铁牌,上面刻着一把滴血的尖刀。
唐龙猜到,那应该就是“血色”的徽章。
有了这块儿徽章,以后只要遇到麻烦,这块儿徽章基本都可以为他解决。
走出威普森大街,唐龙再一次抬头看了看夜空中高挂的月亮。
满月,银盘一般。
只不过,那月光似乎罩了一层极淡的血雾,微微范红的月光似乎在诉说着这座城市中随处可见的鲜血……
“呸!”唐龙啐了一口,快步朝唐人街的方向走去。
这一刻,他很想把那个吹捧美利坚空气都是甜的的贱人抓过来,薅着头发按下去,再配上一句靓坤的经典台词:我现在火气很大……
半个小时之后,唐龙的火气更大了。
因为,他看到了一个非常不想看到的家伙。
陈莱斯,一个与唐龙一起长大的家伙,也住在唐人街。
唐龙讨厌这个家伙,自然是因为接收了这具身体原主留下的记忆。
陈莱斯与唐龙同年,不过家里是在唐人街做生意的,条件要比唐龙家里好得多。
从打两人能下地走的那天开始,唐龙就是陈莱斯的小跟班。
虽然二人同年出生,但陈莱斯可要比唐龙聪明的多,从小就是唐人街出了名的小混球。
五六岁就开始掀小女孩儿的裙子,过了十岁就知道欺负比他小的孩子,抢人家的零花钱。
可以说,所有问题少年身上存在的特征,陈莱斯身上都有。
而且,他从八岁就开始在一家拳馆学拳,武力值更是在同龄人中天花板级别的存在。
唐龙作为陈莱斯从小到大的小跟班,平日里没少被他欺负。
只不过,这货虽然自己欺负唐龙,但是如果有别人欺负唐龙,他就会站出来替唐龙出头。
从这一点来说,这小子还算是个爷们儿。
如果只是这样,唐龙不会这么反感。
原主被骗上船的那天,那份招工信息就是陈莱斯给他的。
对此,唐龙心中一直有所怀疑。
他已经想好了,等站稳脚跟之后,如果一旦发现这件事情与陈莱斯有关系,那他一定会除掉这个祸害,算是给原主一个交代!
但是现在,唐龙是真不想看到这张脸。
他进门的时候,陈莱斯已经等了他两个小时了。
一见到唐龙,陈莱斯就迫不及待的迎上来,一脸严肃:
“听说你昨天打了‘鱼鹰’的人?”
唐龙点点头,没有说话。
陈莱斯立即追问:
“你是怎么做到的?你明明什么都不会!是不是碰巧走了狗屎运?”
说这句话的时候,唐龙能够明显感觉到陈莱斯语气中强烈的嫉妒与不满。
唐龙皱了皱眉,不想继续跟这个家伙纠缠下去。
说好听点儿,这货是那种“我希望兄弟过得好,但绝对不能比我好”的狗币性格;说难听点儿,这就是个嫉妒心极强、习惯了踩压身边人的人渣。
见唐龙不说话,陈莱斯顿觉颜面受损,上前一步伸手就朝唐龙的衣领抓来,嘴里更是嚣张至极:
“我在问你话!没听到吗?”
这要是放在过去,唐龙下一秒就会被他按在地上。
可惜,那个唐龙已经不知道去见阎王爷还是路西法了。
现在的唐龙,可绝对不会惯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