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子,一座很大的宅子,里面的装修应该是富丽堂皇的。
大房子的主人一般都很有钱。
可是这一座,除了一张床和床下的一个匣子,什么都没有,就连一个破碗都没有。
大夫正在院子的草地上躺着,事实上,躺在院子里和屋子里没有任何区别,因为都只能躺在地上,至少草地还是软的。
什么?你问他为什么不躺在床上?
那又脏又臭满是油泥的床,还不如地上来的干净呢。
夕阳斜挂。
乞丐模样的中年男人提着三壶酒,一大篮子菜,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他看见大夫的第一句话居然不是叫他喝酒,而是问道:“哎呦,你居然没救她。”
“放屁,我救醒了她,不过她又晕了过去!”大夫立即跳了起来,指着他骂道。
“为什么呀?”
“她醒了之后看到我就大喊一句,啊鬼呀,就又晕了过去。”大夫的声音逐渐低了。
“哈哈哈哈哈,你长的的确丑啊。”
“去你大爷的,不能以貌取人这么简单的道理不懂吗?我就是要告诉她,有的人虽然长着一脸屠夫样,未必不是菩萨心肠。我一定要治好她!”
“你加油,我喝酒去了。”
说完,这个乞丐打扮的男人就提酒菜进了房间,往他那满是油泥的床上一躺,就开始了他的摆烂人生。
他当然不是真的乞丐,却也不是这座宅子的主人,在这二十年,将宅子里的东西卖的卖当的当,只留下了这一张床和床下的一个小匣子。
就是这样一个人,却有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慕长风。
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
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
然而他不像宗悫那样有着乘风破浪的壮志,如果不是必须,他甚至连动也不想动。
因为他不想动,所以大夫自己把那女子拖进了房间,然后气势汹汹的走到慕长风的身边说道:“给我一个鸡腿!”
“没了。”
简短明了的回答。
“翅膀也成。”
“也没了。”
回答依旧简短。
“那还有什么?”
“鸡头鸡尾鸡屁股。”
“曹丽靓,拿我的钱买吃的,还不给我留?你活该没朋友,剩下的钱还我,我自己去买。”
“花光了。”
“那么多钱,你都花完了?你干啥了?哦~色是割肉钢刀,理解。”
穿威风,赌对冲,嫖成空,只有吃喝最实惠。这是曾经的一代名侠“一飞冲天鹰中王”王动的准则,自然也是慕长风的准则,所以他绝不会去嫖。
所以,那锭沉甸甸的银子真的全用来买吃的了。
当大夫把菜篮子打开的时候,他就明白了。
酱鸭舌,一百条鸭舌不多也不少,清蒸桂花鱼醇,香酥甜鸡腿,爆炒牛蛙,还有一海碗的珍珠鱼目汤。
他有理由相信,就算给慕长风一万两银子,都能全部用来买吃的。
那坛酒刚一打开,烈酒的醇香扑鼻而来,不管是爱不爱喝酒的人,只要闻到,就一定会由衷的赞叹“好酒”。
“十八年的女儿红,可不是好酒吗。”
这一点大夫是认同的,所以没有理会他,咕嘟咕嘟的喝了几大口。
“你为什么在这喝酒呀?”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喝酒呢?”大夫反问道。
慕长风没有说话,只是指了指被大夫拖进来的女人。
“你猜猜她受了什么内伤?”
“总不会是焚心诀这样的功夫吧。”
“不是,她是被玄阴指打伤的。”
慕长风一怔,随即又恢复成慵懒的状态,翘起腿说道:“我以为呢,不是不治,而是治不好。”
“你放屁,我外号毒手神医,什么病治不好?”
原来这个奇丑无比的胖大夫,正是传说中的能够活死人肉白骨的毒手神医薛病。
没人会想到闻名天下的江湖第一名医,竟然和这样的乞丐是好朋友。
慕长风缓缓伸出两根手指说道:“第一,你的外号是毒手丑医,第二,十年前的凌少棠你就没有治好。”
“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断气了好吗?就这我还给他救活了,你怎么不说?我发现了,你这个人不但穷,还有病。”
“我就是因为有病,才穷的呀。”
慕长风哈哈的笑了起来。
“你既然治得好她,为什么不治呢?”
薛病漫不经心的说道:“是这样的,她体内有一股奇怪的内力在压制这玄阴指的寒气,我想等那道内力散了再治,不然一点挑战性都没有,有什么意思?”
“你才是有病那个人。”
“草里凉。”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骂到了半夜,三坛酒被喝了个精光。
他们当然喝醉了,喝醉酒的男人没有几个是愿意洗澡的,也没有几个第二天头是不疼的。
即便是享誉天下的名医也是一样,头痛欲裂。
他从地上慢慢的爬起来甩了甩头,看着同在地上的女人,脸上已经结出了薄薄的冰霜,这才点了点头。
然后踉跄的走到床边,一脚踹在慕长风的屁股上。
慕长风猛然惊醒,嘴里不停的喊道:“小偷,小偷,有小偷。”
薛病黯然无语,转头四处看看,又看了看床,摆出一副死鱼眼的表情看着他。
这样的家,只怕是小偷来了都要流泪,穷鬼来了都要烧纸。
“你踢我干嘛!”慕长风叫了出来,“你不知道我梦见了羊腿吗?”
“不知道,现在去给我烧一缸热水。”
“滚蛋!自己去,我要去找我的小羊腿。”
薛病依旧是一副死鱼眼的表情,然后从袖中掏出一锭银子。
“现在就去,要几成热的水呀。”
“要可以烫你这头死猪的温度。”
“好的。”
慕长风似乎忘却了那一脚的疼痛,愉快的跳出了房间。
薛病走到女人的身旁,一手搭在脉搏上,一手捋着自己的小胡子,一边还不停的点头。
“是时候了。”
随即将女人的衣服全都脱掉,从怀里取出金针,扎进她心脉的周边大穴。
然后背过身子看着门外。
不一会,慕长风便跑了进来,看着眼前场景不由感叹一声:“色是割肉钢刀啊,理解。”
“滚一边去。”
“烧好了,滚烫,我都倒进木桶里了。”
薛病没有理他,而且抱起女人一颠一颠的走了出去。
为什么一颠一颠的呢?因为他实在是很胖,又矮又胖,抱着女人跑起来就像一个气球在地上弹来弹去。
把女人放进装满开水的木桶里,然后拔掉心脉周围的金针,又抽出几根金针刺进肝肾周边大穴。
“这是什么意思?”慕长风疑惑的问道。
“人体内阴性二气各司其职相互制衡,所以人才能健康无恙,而玄阴指则是破坏了这种平衡,一边侵蚀心肺抑制阳火,一方面借助肝肾之势不断的滋生阴寒之气。”
“哦,然后呢?”
“心肺属阳曰绛宫,我刚刚用金针刺穴的手法封锁心脉大穴,一方面是为了护住心脉,另一方面是积攒阳火。”
“肝肾属阴曰葵水,封锁肝肾大穴,是为了不让葵水的阴气与玄阴指的阴寒之气汇合。”
薛病一边说着一边将女人的右手中指刺破,黑血就流了出来。
“我听你说的真简单。”慕长风说道。
“这世界上什么事情不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呢?一个对人生失去希望,要想让他重燃斗志,说起来也是十分容易的,可一个人要真正走出来,恐怕二十年也未必够啊。”
他说话时盯着慕长风,似乎是专门说给他听的。
慕长风只是伸了个懒腰说道:“忙了一上午,我都饿了,给我钱。”
薛病果然将那锭银子丢给了他。
过了好一会,慕长风才回来。
这一次他一样的将银子全都花光了,一样买了许多的酒和肉,不一样的是,他还买了两套衣服回来。
当然是女人的衣服,被薛病治好后她总得穿一套干净的衣服。
薛病给她换的,就冲这一点,就让慕长风好生羡慕。
毕竟大夫不分男女,病不避医。
薛病能够成为江湖第一神医除了一身精湛的医术之外,当然还有崇高的医德,救死扶伤的精神。
这是一位老前辈教他的。
“你这个人虽然懒,倒是挺大方的,还知道给这丫头买身新衣服。”
“你这个人虽然丑,心肠倒是不坏,真的救了她。”
薛病没好气的说道:“你第一天认识我吗?我可是个大夫。”
“反正不是我的钱,大方也是慷他人之慨啊。”
薛病再次摆出死鱼眼的表情看着他。
慕长风将被子扔给薛病:“麻烦你了去洗洗被子。”
“你这样的人还在乎这个吗?”
“我这样的人当然是不在乎的,可是这里到底还是有一个病人的,总不能让病人睡在地上吧,我虽然懒,但至少也是个好人呀。”
“那你为什么不自己去洗?”
“因为我是个懒人啊。”
慕长风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非但没有一丝一毫的羞愧,反而有些沾沾自喜。
“草里凉。”
薛病无奈,只能通过骂人来解气,可慕长风只是往地上一瘫,仍你怎么说就当做没听见。
所以,通常情况下都是薛病越骂越气。
不仅生气,还要洗一洗被子,不知道他有没有哪一刻想要杀了慕长风泄愤。
只是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