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穆子轩咬牙道,不可以他也只能说可以,毕竟伤的位置太隐秘,他怎么敢劳驾百里冥。
不过百里冥并没走,反而坐到了床边的椅子上。
“那你自己上药吧,我看一下你伤的怎么样。还有,在外面你直接称呼我大哥就行,不用那么多礼。”
“不行,礼不可废,我还是和沈北他们一起喊你主子吧。”
“也行,那我以后就喊你子轩吧。”
“好。”
其实子轩是他的字,仅有一些关系亲密的长辈知道。他真正的名字叫许嘉年,穆姓是跟他师傅的姓。
这么多年,他也早已习惯了这个名字。
他脸皮比较薄,原本还想等百里冥离开了再上药,现下看到他关切的眼神,他想了想,还是将衣服掀开了。
反正大家都是同性,看就看了,又不会少块肉……
百里冥并不知道他心里的纠结,在看清伤势的那一刻,微微皱起眉头。
青年伤的确实有些严重,两边大腿根部的皮肤都被磨破了,有的地方还溃烂红肿起来,伤口流出的血直接内衣黏到一起。
穆子轩也没想到伤势这么严重,为了不让伤口扩大,他忍着痛弄了半天,才将裤子小心翼翼地与皮肉分开。
期间他紧紧咬牙忍耐才没有叫出声,整个人因为疼痛出了好多汗,身体痛的微微发抖,衣服也都被汗湿黏到身上。
夏天衣服本就轻薄,他又嫌热在房里只穿了一件里衣,此时衣服贴身后,变得透明起来,将他的身材完美显现出来。
青年皮肤很白皙,就像玉石一样透着莹润的光泽。人看着瘦弱,可身上却覆盖着一层薄薄的肌肉。
而且他腰身极细,此时为了上药腰微微弯曲,背部线条被拉长,更加显得腰身窄瘦,四肢修长。
百里冥看着他的腰,突然走神想到了那天晚上,在张县令书房,他找信的时候手无意间碰到了青年的腰。
青年身体明显瑟缩了一下,似是十分敏感外人触碰。而且他身上还有一股淡淡的草药香,闻着让人十分舒心。
这时,穆子轩的一声抽气声拉回了他的思绪。
原来是那药里面有刺激性药材,一接触到伤口瞬间变成火辣辣的痛,就像是往伤口撒辣椒粉一样。
“你忍一下,这药是这样,药性霸道。等这阵痛过就好了,明天伤口会好很多。”
百里冥看他痛的眼角眉梢直泛红,不自觉放柔了声音安慰道。
说来也奇怪,以往在他军营里,他最不耐烦别人喊痛。
可看到青年疼痛时,他突然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
可能是看不得小辈受委屈吧,他自动带入哥哥角色,给自己找了个理由。
“嗯。”
穆子轩轻点头,他只是刚刚没想到这药会这么痛,一时没忍住。
这次有了思想准备后,他一鼓作气,快速将伤口全部洒满金疮药。
药很快发挥作用,一阵接一阵的刺痛从破口处疯狂往大脑神经钻,穆子轩闷哼一声,闭上眼睛强行忍耐,手紧紧抓住床沿。
他的手因为太过用力,青筋尽数暴起,呼吸声也变得沉重起来。衣领因为他的动作往外敞开,露出形状漂亮的锁骨,胸膛起伏动作也比平时大了许多。
百里冥这时从旁边的水盆拎干湿毛巾,准备让青年擦擦身体。结果一转身就看到青年双眼紧闭,仰起头一脸痛苦隐忍的模样。
这场景显得禁欲又色情,他脑袋里发出嗡的一声响。
视线不受控制地从他隐忍泛红的脸庞、细腻纤细的脖颈一路往下,在看到他微微张开的两条大长腿后,他突然觉得身上十分燥热,还有些口干舌糙。
他狼狈地移开视线,快步走到桌前连灌了几大口凉茶,才将心里的热稍稍压下去一些。
“还有三天才到戈什,你要是受不了的话,先在这休息,本王自己前去调查。”
“不,我要去,我明天可以骑马。”
穆子轩睁开眼,他要自己去查明真相。
看着青年青涩又倔强的眉眼,百里冥知道他心意已决,便不再劝,妥协道。
“不要逞强,如果你明天还不能骑马的话,我雇一辆马车。”
“谢主子,不过不用马车,我明天适应了就好。”
“你啊……”
青年太倔了,百里冥不再相劝。他体内还有余热,不好再待下去,转身便离开了。
刚出门,就碰到走廊另一边正往这走的沈南沈北。于是他站在走道中间,正好挡住了两人的路。
“主子,您也在啊,穆先生的伤势怎么样了?”沈北看到他,咧开白牙问道。
“有些严重,不过刚刚已经上好药了。”
“哎,穆先生一个文人跟着我们跑了一整天,也是难为他了。”
说着,沈北就想绕开百里冥进去看一下。
“他已经躺下休息了,你们还是不要打扰他了。”
百里冥面不改色地说谎,并且身体往旁边侧了侧,迫使沈北无法向前,他下意识地不想让别人看到青年那副样子。
“跟我过来,我有任务交给你们。”
“哦。”
一听到正事,沈北立马神色严肃起来,倒是沈南看看主子的背影,眼里闪过一丝疑惑。
他总感觉,王爷今天好像有些奇怪。
第二天穆子轩起来,发现那药效果然不错,破开的伤口已经都结痂了,他忍着痛又上了一次药。
到了楼下,他发现就百里冥一人在。
“主子 沈北和沈南两位大哥呢?”他来到桌前,拿起一个包子吃了起来。
“他们已经先去赶往戈什了,所以接下来的路途我们不用太赶。”
穆子轩知道肯定是考虑自己的身体,百里冥才会这么安排,他不是不识好歹的人,便接受了他的好意。
两人放缓赶路速度,直到八天后,终于看到了高大的城墙上——戈什两个大字。
他们到了。
为了防止身份暴露,百里冥早早就准备了两个面具,他和穆子轩一人一个。
到戈什城的人,大部分都是身份复杂、或是为了躲避仇敌的人,他们为了不暴露身份,也都戴上了面具,所以大街上,穆子轩和他倒也不显得引人注目。
由于生活环境差不多,百越人和大宋人在外观上并没有很大的差异,唯一的区别就是口音。
他们的口音比较像闽南那边的话,穆子轩以前在闽南实习过两年,所以倒也听得懂一些他们的话。
城里很是热闹,各种不同的吆喝声交织在一起,要是忽略小贩和来往行人们身上的佩刀,倒是处处充满着普通的生活气息。
他们刚进城没多久,沈南就找到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