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里高档的装潢和优美的音乐让气氛变得很好。
沈温很从容的享受着音乐和合胃口的美食,脸上难得出现了些许笑容,“没想到你这个老土包子终于开窍了啊,我还以为你又要跟以前一样带我去路边摊那边汗流浃背的吃牛杂呢。”
沈温说这话的时候,我正在有些窘迫的看着手上的刀叉和牛排,怎么拿怎么别扭。
我这还是第一回吃西餐。
没办法了,我只能抬起头去看沈温,学着沈温那优雅的动作,左手持叉,右手持刀,去切盘里那一块还不如我巴掌大小,价格却四位数的牛排。
这动作搁沈温身上就是矜贵又优雅,至于我身上,那就是雨夜屠夫现场分尸。
我咬牙切齿的切着牛排,刀叉与盘子摩擦,发出刺眼的声音。
一时之间,餐厅里的客人都纷纷朝我这边望了过来。
沈温也注意到了,皱着眉朝我看来,压低了声音,提醒我道,“你当这里是路边摊呢?小点声。”
我没办法了,把刀叉放下,抬起头就招手喊来服务员。
刚才那个甜美的服务员来到我旁边,出于职业习惯,她依旧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来询问我有什么需要。
我说我需要一双筷子。
对方明显愣住了。
“没有吗?”
我问道。
服务员脸色有些难看,似乎想说些什么,只不过又看了看旁边的沈温,便是忙回答,“没……有的,您稍等。”
不一会,服务员拿来了一双筷子,我舒舒服服的夹着牛排往嘴里送,还真别说,筷子比刀叉来的方便多了。
沈温对我这种举动嗤之以鼻,“吃西餐用筷子,你也不嫌丢人。”
我并不在意的笑了笑,道,“你前二十八年都用的是筷子,难道是丢了二十八年的脸吗?”
听到这里,沈温脸色瞬间变得难看了下来,他之前还扬起的嘴角一下子垮了下去,连眼神都变得敏感而冰冷。
我知道,如今光鲜亮丽、事业有成的沈温向来不喜欢别人提起他的那一段在筒子楼里腐烂又阴暗的过去。
我差点忘了,我今天是来和我的小爱人约会的,而不是跟他争执的。
我和沈温过去的六年似乎一直在争执。
沈温想摆脱那过去二十八年的不堪,包括陪伴着沈温在那个破旧又狭隘的筒子楼里长大的我。
“小温……”
“沈温哥?”
我想哄哄我的小男友开心,话还没有出口,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已是响起,打断了我的话。
我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直至我看到沈温的眼神变了,从冰冷变成惊讶,几乎一瞬间又变成了难以掩饰的欢喜。
我见过这个眼神。
沈温他高中情窦初开的时候曾喜欢过同班的一个小男孩,看到那个小男孩的时候,他的眼睛会一点一点的亮了起来,就像现在这样。
我随着沈温的目光望去,那是一个很白的小男孩,留着柔软又蓬松的短发,刘海下的一双眼睛又大又亮,模样生的很是清秀干净,穿着一件休闲又朝气的卫衣,下面搭着一条到膝盖的淡蓝色牛仔裤,露出两条笔直又白皙的腿来,像是只人畜无害又柔软乖巧的小白兔。
真的很奇怪,有些人这样穿就显得很可爱。
我要是这样穿肯定很难看,就像是个强行装嫩的奇怪大叔一样。
哦,差点忘了,我本来就是大叔。
回到正题,这个小男孩我认识,云锦书,
就是沈温高中时暗恋的那个小男孩。
在名字清一色都是张三李四建国守业那种年代,云锦书这个名字可谓冲出重围,当然,人家也很对得起这个诗情画意的名字,从小就长的一副白白净净、清清秀秀的好模样,所以当初年少懵懂的沈温看见云锦书的第一眼就被云锦书迷住了。
只可惜,当时的沈温家境贫寒,连学费都得东拼西凑,自卑让他根本不敢告白,这一段心酸暗恋就此被扼杀在摇篮里。
当然,这是沈温当年喝醉以后告诉我的,要不然我也不知道沈温还有过这么一位白月光。
大概是第一个对象被迫是又老又丑还糙的我,沈温越发对白月光耿耿于怀,所以在多年以后,事业有成的沈温无意间与当年的白月光重逢,那叫一个天雷勾地火,恨不逢时。
没错,这两人好上了。
三个月后,和沈温结婚的也是云锦书。
也就是说,小三现在就站在我面前。
哦,其实还说不准谁才是小三呢。
毕竟,沈温从头到尾都不喜欢我,我顶破天了也只是个……冤大头,连原配都算不上。
可能在沈温心里头,我连云锦书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