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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偷梁换柱

  • 作者:贵公子
  • 发布时间:2022-09-07 16:59
  • 字数: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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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行走江湖,靠的是义薄云天,肝胆相照。

有人行走江湖,靠的是出卖兄弟,有事先跑。

秦山与他们都不同,能在江湖上立足,前三十年,靠的是自己能打。

后二十年,靠的是徒弟争气。

素来给徒弟灌输养育之恩大于天的思想,光是给予秦城的养育之恩,就够秦山舒舒服服的吃一辈子。

“整个佛山上下,谁不知秦家武馆的秦老二文武双全,光是这传遍佛山的美誉,谁听了都得竖起大拇指。可惜的是……呵呵……”

没摊上个好师父这句话终究没说出口,给秦山留了半分薄面。

“这账嘛,您说怎么办?”

“先欠着,不是说过了嘛,等我徒弟回来,所有欠款一分不少的全部结清!”

说罢,秦山继续抽着大烟,沉醉在这温柔乡里。

这么好的徒弟,摊上这么个师父,秦城可真算是倒了八辈子霉……

老鸨摇头出屋,顺手把门带上。

而在门外面,一个身着花锦绣马褂的男人,手里把玩着铁球,饶有趣味的听着里面的谈话。

“唐老爷,您说说,就这种人,唉!”

“呵呵,不用管他,让他慢慢抽,抽的越多越好。”

唐四保的眼睛里闪烁着意味不明的凶光,秦山那引以为豪的好徒弟,一定会死在自己这位“亲师父”的手里!

倘若没了秦城这号徒弟,秦家武馆将再无在佛山的立足之基!

一场围绕着秦家武馆的风暴暗潮,正在佛山武行汹涌的酝酿着。

而位于风暴之眼的秦城,与师弟已经将满载福寿膏的镖物运抵到了武昌府地界。

同时抵达的还有爱丽丝,金发碧眼的姑娘异常显眼,为了避免引人注目,秦淮特地找来寻常百姓的衣服,给她包裹的严严实实,里三层外三层,除了眼睛之外,什么都没露出来。

可即便如此,这副怪异的打扮,一路上仍然引来不少人的关注。

“好端端的姑娘,为啥生了个蓝眼睛,果然非吾族类。”秦城嘀咕道。

“洋人都这样,不仅有蓝眼,还有红眼睛的呢,金头发、红头发、黄头发……”秦淮小时候游历国外,见多识广。

镖车停在武昌府外,便不敢再往里走了。

城门上贴着告示。

携带鸦片一两入城者,官府缉拿,从重处理!

贩卖鸦片者,重枷披挂,游街示众!

普天之下,恐怕只有林则徐大人坐镇的武昌府才会以官府之名贴出这种禁烟的告示了。

连一两都要从重收拾,更别说他们这整整三车了!

被官府查到,非被满门抄斩不可!

看着城门上的告示,兄弟俩浑身直冒冷汗,好险!

幸好查验了马车里的货物,倘若稀里糊涂的拉进城。

哥俩的脑袋第二天就得挂在城楼门子上了!

兄弟俩显然还没活够,不敢直接进城,必须要想个法子才行。

“师兄,依我之见,鸦片绝不能送进城里,不然你我难逃一死。”

“废话!给我挑有用的说!”

“我有一计,可使你我二人既能完成镖物送达,又可脱离险境!”秦淮摆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态势。

“嗯?快说,什么办法?”秦城有点急躁。

“先不说,给我十两银子,明个一早,保证办妥!”

秦淮卖起了关子。

“你个兔崽子!”

好想揍他一顿!但还是丢给了他十两银子。“省着点花,钱不多了!”

秦淮第一次走镖,吃不了苦头,每天嚷嚷着吃肉,再加上爱丽丝一个女人,一路上的开销尤其之大!

如果不是半道上“黑吃黑”岭南八虎,挣了一笔钱,盘缠早就用尽了。

秦城倒想看看,自己这个师弟能搞出个什么“惊喜”逢凶化吉。

拿着银两的秦淮直接出了驿站。

出门的时候,不忘叫上了爱丽丝一起。

这一走,足足三个时辰不见人影,房间里的一壶茶,从绿色喝到白色,从苦味喝到没味。

直到逼近三更之时,秦淮才带着爱丽丝回到驿站。

“混蛋玩意儿,跑哪儿去了?一整天不见人!”秦城张口就骂,骂的同时不忘了把茶壶拎过来,一人倒一杯茶。

抓起茶杯,秦淮一饮而尽。

还不过瘾,又抓起茶壶,直接往嘴里倒。

喉结上下摆动,整整一壶凉茶全都灌进了肚子里。

“师兄,明个一早,咱们照常进城,全都打点好了。”

“什么?!”

秦城一惊!

敢情师弟说的妙计就是打点镇守城门的门倌儿。

“十两银子就能摆平?你是昏了头吗?”秦城显然不信如此轻松就能搞定,只以为秦淮把钱打了水漂。

“当然没问题,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秦淮坏笑,一副欠揍的表情,竟然卖起了关子。

“你们大清国,真的这么憎恨鸦片吗?”爱丽丝怯生生的询问道。

“废话,明知故问,鸦片害人误国,这一路走来,你难道看不见吗,沿街乞讨的乞丐们,各个骨瘦如柴,精神萎靡,你以为他们是饿的吗?”

“不,他们只是烟瘾犯了!”

“你以为他们生来都是乞丐的吗?这里面,至少一多半曾是富庶温饱的有钱人家,因为染上了鸦片瘾,败光家产,从而落魄成了乞丐!”说着,秦城怒而拍案。

“可鸦片是一种药材啊,有着非常好的止疼功效!士兵在战场上受伤,会用鸦片进行止疼处理。”爱丽丝对此表示不理解。“为什么要用来吸食呢?”

秦城秦淮面面相觑,彼此陷入了沉默。

哥俩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有罪的是花吗?

是花!

是一朵绽放在心头上,散发着金钱味道,催生出罪恶邪念的欲望之花。

……

晨雾犹在,初日未升。

入城的百姓早已在城门外排起长队。

狭长的队伍蜿蜒曲折,秦淮打着哈欠,无精打采的赶着马车随着队伍的人群,缓缓向前。

嘎吱——

伴随着牙酸的声音,沉重老旧的城门被门倌儿从里面推开。

两队士兵分列两旁,细致搜查着每一辆进城的大车。

“慢点,一个个来,别急!”

身上套着官服的瘦削黑小士兵站在高处,胸前绣着一个大大的“勇”字。

在清朝军队的体系中,士兵因为胸前挂字不同,分为“兵”、“勇”。

一等的是“兵”,他们是朝廷在编的正规军部队,是吃军饷的,也是清军中的主力。

相比之下,“勇”就惨多了。

在正式主力部队不够用的时候,才会征调百姓入伍,挂上一个“勇”字,他们的军饷得不到保障,战死没有抚恤。

对比而言,一个是合同工、一个是临时工……

大声嚷着,呵斥着插队的百姓,扬起手中的马鞭,时不时宣示着高高在上的威严。

“玛德,死人啊,聋了!让你别急,听不见吗!”

马鞭抽在人身上,瞬间皮开肉绽。

“呸!官府的一条狗而已,尽知道欺负老百姓!”

秦淮啐了口唾沫,他最看不惯的就是这种鹰犬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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